上市公司在哪些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2024-05-17 17:16

1. 上市公司在哪些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上市公司在以下三种情况时不得回购股份: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测或者业绩表现公告的十个交易日前;  2、自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者决策过程中发生可能发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之日起,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止;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按照一定程序回购公司已发行股份,是股票公司发给股东的所有权证书,是股东可以获得股息的证券。拓展资料一、股份回购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按照一定程序回购已发行或流通的公司股份的行为。大规模回购公司流通股,是改变公司资本结构的防御性措施。是目标公司或其董事、监事回购目标公司的股份。二、股份回购是利好还是利空?上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票,一般是一个利好。股本回购要求上市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回购股份,这意味着上市公司拥有充足的现金流。回购后公司股份数量减少,流通现金增加,是利好。但是,好消息并不意味着股价会上涨,因为在二级市场上,经常会出现上市公司回购后股价仍然下跌的情况,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  1. 主要的资本利用这个机会进行出货。大多数时候,主要资本的消息比散户的要快,所以大部分收益都体现在二级市场,当商品已经很好时,所以股价下跌。2.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股价越低越好,因为这种方式支付的资金成本相对较小。如果上市公司与主资金共同在低水平冲刷市场,上市公司成本较低,而对主资金而言,则无需担心市场前景上升时的浮动影响。二、回购股份的目的1、稳定公司股价,维护公司形象。公司之所以进行股份回购,是管理层认为股价远低于公司内在价值,希望通过股份回购向市场传递公司价值被严重低估的信息,从而稳定股价,增强投资者信心。这是公司回购股票的一个关键原因。  2、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当公司的可支配现金流远高于公司投资项目所需的现金流时,公司可以利用丰富的现金流回购部分股份,从而提高每股收益水平,提高股权回报率,减轻公司盈利指标的压力。从这个意义上说,股份回购也是公司主动进行的一种投资理财。3、作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如果公司实施管理层或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直接发行新股会稀释原有股东的权益,而回购股份给予员工,既满足员工持股需求,又不会影响原有股东的权益。  4、股票回购使公司股价上涨。相当于以特别股息偿还股东,但股东不需要支付现金股息税,这是为什么

上市公司在哪些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2. 公司可以进行股权回购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公司可以进行股权回购的情形有:1、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该五年连续作出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会决议;2、股东会作出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决议;3、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属于股权回购型公司可以实施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 股东分配利润 ,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我国《公司法》确立了资本不变原则和资本维持原则,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同时由于奉行资本多数原则,因此当公司运行一段时间后,如果发生了动摇公司股东之间相互信任关系的事由,则大股东由于其对公司的控制能力,往往在各个方面对与其有矛盾的小股东进行欺压,在此种情况下,小股东可以选择以对外转让的形式退出公司,如果无人购买,则不能退出,因而小股东只能被“锁死”在公司中,任由大股东欺压。因此,为了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新法赋予了股东强制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的权利,并提供了司法救济途径。同时,为了避免小股东对此权利的滥用,《公司法》将强制收购情形限定在前述3种法定情形,并规定了严格的程序。

属于股权回购型公司可以实施的情形有哪些

4.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情形有哪些

上市公司股票回购情形有以下情形: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从而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5、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6、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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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司可以进行股权回购的情形有哪些

《 公司法 》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 法规 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 公司章程 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公司可以进行股权回购的情形有哪些

6. 上市公司在哪些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得回购股份:(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但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并为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7. 公司法规定公司回购股权的情形是什么

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得回购股东股权。
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以下情况可以回购股东股权: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一、合伙开店一年怎么退股
股权转让一般要求原有股东或者第三人受让股份。依照原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不能请求公司回购自己所持有的股份的。公司资本的原则资本法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要求公司在存续的期间,应当保持与资本额相当的财产。公司资本确定后不能随意改变。允许公司回购股东的股份,将会影响公司资本的充实率。按照资本多数的原则,股权的行使按照所持的股份多少来确定表决权。大股东可能会通过对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控制公司权利,禁止公司回购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可能会对中小股东的权益造成损害。为了实现公司法保护小股东的价值目标,维护小股东的利益,新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回购制度。新公司法规定三种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第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第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第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二、共享股东怎么申请退款
一、股东退股的方式:
1.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
这种方式也是比较简单的,但是前提是必须得有人愿意购买你的股份。同时如果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需要购买该股份,如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购买,则可以视为同意,股份依然也可以转让给第三人;
2.要求公司回购。
但是公司是否同意回购你的股份需要由公司来决定。
但是如果公司出现下列情况,则必须要回购股份:
a.公司连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b.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c.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3.当公司出现严重的经营困难或者各个股东之间出现严重分歧导致不能再共同经营下去的时候,可以要求公司解散,公司解散之后,可以将股份收回或者变现;
4.公司减资
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也就是说,公司以其减少的注册资本购买了股东的出资从而实现了股东的退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公司法规定公司回购股权的情形是什么

8. 上市公司可采取哪些方式回购股份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
主要回购方式参考如下:
1、按照股票回购的地点不同,可分为场内公开收购和场外协议收购两种;
2、按照筹资方式,可分为举债回购、现金回购和混合回购;
3、按照资产置换范围,划分为出售资产回购股票、利用手持债券和优先股交换(回购)公司普通股、债务股权置换;
4、按照回购价格的确定方式,可分为固定价格要约回购和荷兰式拍卖回购;
5、可转让出售权回购方式。
一、新股票的发行价格如何确定
1、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三年来平均每股税后纯利乘上已上市的近似类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来的平均利润率。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四成比重。
2、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四年来平均每股所获股息除以已上市的近似类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平均股息率。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3、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期的每股资产净值。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4、要参考上市公司当年预计的股利除以银行一年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这方面的数据也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二、股票佣金怎么收取
1、股票交易佣金是指在股票交易时需要支付的款项,股票交易手续费分三部分:印花税、过户费、证券监管费。券商交易佣金最高为成交金额的3%,最低5元起,单笔交易佣金不满5元按5元收取。印花税由政府收取;过户费属于证券登记清算机构的收入;佣金属于券商的收入。
2、最高为成交金额的3%,最低5元起,单笔交易佣金不满5元按5元收取。最低券商也要收万分之二左右,加之营业成本,各地将最低标准订到了万分之三(这个标准代表着券商的竞争白热化,低于成本不挣钱)。不过那是对相当大资金来说的,一般小资金不可能给那么低的,券商在各地的统计成本不一样,一般来说万分之五或者万分之八是证券公司的成本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