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侵略中国时都发行了什么钱币

2024-05-17 18:34

1. 日本侵略中国时都发行了什么钱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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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侵略中国时都发行了什么钱币

2. 侵华战争日本每天需要花费多少钱 揭秘日本战败的真正

新近出版的《党史文汇》刊物刊登署名逗王先勇地的文章,披露了二战后中国放弃对日战争赔偿要求的始末,指出中国政府放弃战争赔偿,是从当时大局出发顾全民族大义之举。

  中日甲午战争结束后,清政府以战败国的身份付给战胜国日本2.3亿两白银作为战争赔偿,这相当于当时清朝国库3年的财政收入。靠这笔钱日本大力发展了重工业、军火工业和教育事业。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饱受侵略战争蹂躏的中国却没有得到日本应有和及时的战争赔偿。此后,由于时事变换,最终中国放弃了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回顾这段历史,不能不引起世人的深刻思考和感叹!

    美国违背诺言,从中作梗

  日本发动的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按照有关国际法和国际惯例,日本理应对中国人民进行赔偿。

  需要指出的是,在处理欧洲战事赔款问题上,英美联合起来与苏联分庭抗礼,而在太平洋战场和处理日本问题上,美国认为其在对日战争中起了巨大作用,便以盟主的身份自居。尽管苏联凭借自己的实力和当时的地位与美国采取抗衡的态度,但美国采取有关措施和步骤,使之握有对占领日本和处置问题的实权,操纵和包揽了日本赔偿等事宜。当时的国民党政府虽然表面上跻身四强,但在赔款事宜中所起的作用很有限。

  1945年由中、美、英三国发布的《波茨坦公告》中,第一次明确了日本赔偿的原则,日本可以保留维持其经济运转所必须的工业设备和实物,其余的可以用来赔偿。

  战后初期,美国对于日本赔偿的态度还相当积极,后来稍有动摇,但还是于1947年4月4日采取单独行动,发动了逗先期拆迁地。可是随着美、苏对立日益尖锐,再加上中国人民解放战争顺利进展,美国的外交政策就有了根本性的转变。在远东方面,美国亟盼建立一个反苏反共的基地,而环顾全球,只有在它控制下的日本最符合这个条件。于是扶持日本、抵赖赔偿,就成为美国的基本方针。

  本来,按照1946年3月美国政府所制定的逗临时赔偿方案地,逗先期拆迁地计划将提日本工业设备实物的30%作为直接受日本侵略国家的赔偿物资,其中中国可得15%。但是,随着时局的变化,美国为自己狭隘的战略所考虑,对这个30%的赔偿范围一减再减。最后中国只得到了微不足道的一部分。这期间国民党政府派出的中国首席代表吴半农多次严正交涉。但美国一意孤行,不予理会。

  中国战时损失,据国民党行政院赔偿委员会的估计,按当时价格计算,不下620亿美元,而中国分得的赔偿物资才约值2250万美元,只占万分之三。中国分得的赔偿物资中,最大、最新、最完整、最切合需要的成套设备首推吴港逗11—5—5地海军兵工厂的1.5万千瓦发电设备一套;其次是同厂的200吨码头式起重机一具。中方得到通知后,立即派了几位专家前往拆迁。就在这两套设备拆卸时,美国政府于1949年5月13日向盟总颁发临时指令,取消了逗先期拆迁地计划的执行,停止了日本对各盟国的赔偿。至此,战后对日索赔的事宜实际上已被美国腰斩。

    国民党为己私利,出卖民族大义

  1949年下半年,美英协调策划单独对日媾和。此时,中国的局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人民解放战争节节胜利,国民党政权土崩瓦解。12月底,国民党当局全部撤到了台湾。至1950年4月,印度、英国、印尼等国家承认了新中国。朝鲜战争爆发,美国加紧了单独对日媾和的工作。

  在抗日战争结束之初,作为当时国民党政府首脑的蒋介石,也曾有过对日索赔的打算。此时,台湾当局为得到美国的支持和帮助,在日本赔偿问题上一改原来的积极立场,转而专看美国的脸色行事,对美国对日和约七原则和备忘录采取逗无可奈何地的态度——关于赔偿问题,台湾当局表示可酌情核减或全部放弃。

  国民党对日索赔态度的转变,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还在于蒋介石坚持反共而对日本反共政府采取的所谓宽大、不进行报复的政策,以实现它以中国合法政府的身份参加对日和约的签字。因为日本曾在此前威胁说,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谈判,签订双边条约。其实,这是外交家出身的日本老官僚吉田茂玩的一个阴谋,目的是迫使台湾当局在谈判中作出让步,放弃战争赔偿,与日本媾和。

  1952年2月17日,台湾与日本和约谈判正式开始。谈判几经周折,台湾当局多次妥协让步,综观整个签约过程,台湾当局为求得一个所谓逗中国合法政府地代表的形象,处处委曲求全,步步退让,为一党一派之私利出卖民族大义,在战争赔偿等实质问题上彻底放弃,令每个正直的华夏子孙羞愧。

    中国政府从大局出发,放弃战争赔偿

  1952年4月27日,台湾当局与日本签订所谓的逗日华条约地,双方宣布逗结束战争状态地,建立所谓的逗外交关系地,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给予了强烈的谴责。而此时,中国大陆与隔海相望的日本的关系还处于冰冻期。日本政府追随美国采取敌视新中国的政策,为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设置了不少障碍。

  随着民间贸易与文化交流的不断发展,到60年代前期,中日交往实际上进入了半官半民阶段,恢复日中邦交已为期不远。但恢复邦交,必然要对战后日本赔偿问题作出决定。在这一问题上,我国领导人表示了向前看的姿态。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恢复了中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并立即将蒋介石的代表从联合国的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中国成为联合国成员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70年代初,由于国际战略格局发生变化,美国外交政策实施了两项重大转变:一是美国承认中国并对建立外交关系进行谈判;二是征收10%的进口税,主要目的是打击日本,同时停止美元和黄金的兑换。这两项与日本关系极为密切的政策出台,美国人事先却没有打个招呼,而是以一种突然袭击的方式,狠狠打击了精神上毫无准备的日本。这一切大大刺激了日本政界。他们不能不反躬自问,对华政策上紧跟美国是否做错了。

  不久,不得人心的佐藤政权垮台,田中角荣出任内阁总理大臣。田中就职后立即宣布把日中邦交正常化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随着邦交正常化时机的成熟,战争赔偿问题又一次摆在中日两国政府的面前。

  在田中访华之前,他曾表示,如果对方提出赔偿,只要数额适当,他打算赔!

  1972年7月以后,中国为实现与日本邦交正常化进行积极的准备,周恩来总理就放弃战争赔偿问题作了下述指示:第一,中日邦交恢复以前,台湾的蒋介石已经先于我们放弃了赔偿要求,共产党的肚量不能比蒋介石还小。第二,日本为了与我国恢复邦交,必须与台湾断交。中央关于日本与台湾的关系,在赔偿问题上采取宽容态度,有利于使日本靠近我们。第三,如果要求日本对华赔偿,其负担最终将落在广大日本人民头上,这样,为了支付对中国的赔偿,他们将长期被迫过着艰难的生活。这不符合中央提出的与日本人民友好下去的愿望。

  周总理的态度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博大襟怀,也代表了一个泱泱大国的宽容大度和长远眼光。

  1978年8月12日,在北京发表了《日中共同声明》,中日两国签订了《日中和平友好条约》,同年10月23日生效。二战结束后,苏联从德国获得120亿美元的战争赔偿;犹太人从德国获得600亿美元的赔偿。而中国政府从中日人民世代友好的愿望和长远利益出发,放弃了赔偿要求。

  必须指出的是,中国政府虽然放弃了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即放弃了1200亿美元国家间的赔偿要求,但是,就日本军国主义战争罪行的赔偿要求——1800亿美元的国民赔偿要求,中国政府在任何场合都没有宣布予以放弃。这种对受害赔偿要求的保留,给我们留下了一个符合国际法的向日本提出受害赔偿的机会

3. 日本以战养战是什么

上世纪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当时日本已经是世界一流发达国家,中国仍然是四分五裂的积贫积弱之国,但也有不少人认为日本国土狭小、资源贫瘠,而中国地大物博,所以日本无力支撑一场长期的对华战争。鉴此,日本人在中国战场上,实行“以战养战”“现地存活”的战略,尽可能减少侵华战争对日本本土的经济消耗。
也就是说,日本在中国战场上,拿沦陷区的资源,供养战争的费用。1931年日本占领了东北,1937年全面侵华,在很短的时间内占领了中国东部最繁荣富庶的省市,国民政府被迫迁移到重庆,有效管辖的地方只有西北、西南的一些落后贫穷地区。日本占领中国东部地区后,掠夺东部地区的资源,用于对中国的战争。日本原打算在数月之内灭亡中国,但计划落空后,也认识到战争难以速胜,须作长久打算。日本国民经济从1939年开始下滑,日本国内惊呼“历年所积贮的资源,尤其军需原料已快用尽罄,经常产品,又不够供应需要”。
尤其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与美英中多国作战,财力压力空前增加,单凭日本国内经济力量根本无法支撑长期战争,这种形势更加促使日本“以战养战”指导思想的形成。以战养战,最简单的就是控制沦陷区物资和资源,为战争服务。1937年12月24日,日本内阁会议决定的《处理中国事变纲要》说,对于“旧中国官方机关和土地、建筑物等,全部由我方接收,加以适当利用”。这样,日本人每占领一个地方,就将所有与中国政府有关的资产,一概视作敌产予以查封和冻结,当作战利品没收。
1939年8月,日本正式设立了由日本驻华中军、政、财三方参加的主要由军方控制的“军配组合”,控制华中地区的物资和流通,其分支机构遍布华中十多个城市,涉及行业有棉花、棉纱、棉布、人造丝、毛丝及毛丝制品、工业药品、染料、纸张、谷肥、砂糖等众多领域,直接控制这些行业的原料和产品。
1940年11月,又成立“输配对被没收的“官产”中尚有生产能力的工厂企业,日军实行“军管理”,对于中国私人企业则暂为“保管”,实际上仍然是“军管理”。所谓“军管理”,要么是日军自行经营,要么是委托给日本会社代为经营。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占领上海租界,不仅没收接管了近百家英商和美商的工厂企业,还宣布华商工厂企业为“敌产”,全部予以接管,实行“军管理”。除了实行“军管理”外,日本还在沦陷区以“委任经营”“中日合办”“租赁”“收买”等形式占有、操纵华商工厂企业。为了更方便地垄断、控制沦陷区的工矿交通等多项产业和公共事业的经营和运作,日本在华设立国策公司,如华北开发会社和华中振兴会社。这两大国策会社隶属于日本“兴亚院”,而“兴亚院”是由首相任总裁、专门负责侵华事务、直接从事经济掠夺的骨干机构,在它们下面又成立了许多深入中国各行各业的子公司。形形色色的公司、银行和协会,成为密布沦陷区的吸血管,沦陷区源源不断的资源尤其如粮食、煤炭和棉花等战略物资,通过这样的吸血管流入日本人之手。
除了控制物资生产和销售,日军也通过在沦陷区发行公债的办法,筹集战争经费。抗战期间日伪在沦陷区既发行日本公债也发行伪政权公债。“七七事变”后,仅1939年,日军在华北就发行过七、八次“中国事变”公债。在伪蒙疆地区,日军推行“中国事变爱国公债”,发行福利奖券,用日本公债换取蒙疆现钞,再以之收买各种生产资料,购买土地,开办工厂。
日本的一些机构或民间组织、企业也在中国沦陷区发行金融债、企业债,如华北开发株式会社在华北发行华北开发债券,为在华北活动的日本企业提供资金,总共发行日元券55次。抗战期间,日本也在台湾大肆发行国债,为日本的侵华战争筹备军费。日本各银行成为日本公债的吸纳机构,到1945年末,台湾各银行持有的日本国债总额达到8.8亿元,占同期银行资产总额的35%。同样,日伪统治下的满洲伪政权、汪精卫伪政权、蒙疆伪政权也大量发行公债,至日本投降前,伪满、汪伪以及伪蒙疆政权发行的公债超过100种,华北伪政权还发行“华北食粮债券”。据不完全统计,日本在沦陷区发行债券34.4亿元,如果加上战时在台湾的30亿元,则发行量达到60亿元之多。
7这些公债大部分是长期债券,在抗战胜利之前绝大多数未得到兑付。日本投降后国民政府曾组织专家设立专门机构,对尚未兑付的日伪公债进行调查统计,准备向日本索赔,但最终因国内形势变化,未能实现。日军在伪满洲国、台湾和大陆沦陷区发行的债券,基本上是强制性的。它强迫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债券,如1943年伪满中央银行公布“普通银行资金特定用途制度”,规定私营各银行工企金融合作社等金融机关,须保有相当于存款额30%的公债。它还向社会强行摊派债券,如1942年伪满《资金统制法》规定 ,买卖3000元以上不动产时,需强制购买相当于贩卖价格一半的公债,政府或机构发放津贴时需附一定数量的公债,后来更规定对职工一律按收入摊派相当比例的公债。
另外,日军强制沦陷区人民将钱存入伪银行,转而购买日伪公债。日伪公债发行还与伪币发行结合起来,通过公债和货币发行两手,隐蔽掠夺沦陷区的民资民财。日伪发行公债的办法,主要是让银行先购买债券,然后银行再用这些债券作为准备金发行纸币,如伪满洲中央银行自1937年宣布日本公债可以充作现金准备金,第二年又规定伪满洲国公债也可以充作准备金,且所占比例逐年提高,到1944年时,允许日本公债可以无限制地充作准备金。日伪可以无限制地发行债券,伪政权的银行因此也可以无限制地向社会发行钞票,其必然结果是通货膨胀,纸币贬值,物价上涨数千倍。
日本侵华之始,发行军票作为军费使用,强制规定与中国货币的比值,强制在黄河以南沦陷区使用。军票既无准备金,又不与日元挂钩,想发行多少就可以发行多少,完全是“空手套白狼”。
1942年日本和汪伪签订中央储备银行与正金银行(日本)往来存款契约(日称为“对存存款”),根据契约日本可以自由调拨汪伪的中储券。这样,汪伪政府就成为日本军费及其他所需资金的承担者,中央储备银行成为日本的提款机。此后汪伪发行的90%中储券被日本正金银行获得,用以支付日本战费及在华日本机构的费用。中储券的发行源源不断,日军从中掠夺的中国人的财富也就源源不断,造成沦陷区严重的通货膨胀。通过这种隐蔽手段,日军于无形之中实现了财富的大转移。对税收的直接劫夺是日本实现“以战养战”战略的又一种做法。1931年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后,就控制了东北的税收。为了给战争提供费用,日本人在东北进行了四次大幅度的战时大增税。
1941年12月第一次增税,增加8 个新税目,原计划增收3000万元,由于搜刮苛细,实际增收13.2亿元。当年税收总额达到日本入侵前的11倍。1942年10月第二次大增税,带来1.6亿元的增收,当年税收总额达到日本入侵前的18倍。1943年第三次大增税,主要是提高原有税种的税率,增加了2.46亿元的税收,使当年税收总额达到日本入侵前的24倍。1944年12月第四次大增税,增加了税率,调整了税种,增加了“不动产所得税”,带来4.29亿元的增收,使当年税收总额达到日本入侵前的30倍。
四次战时大增税, 使东北的税种由原来二十多种增加到六十多种,税率也大幅度提高,税收总额比增税前增加一倍以上。战时大增税带来的收入,主要用于侵华的战争费用。抗战开始前中国最重要的税收是关税、盐税和统税,这三大税种都集中在东部。中国东部地区沦陷后,关税、盐税和统税都落入日本人之手。1932年3月,伪满洲国成立后,东北海关全部沦于日本人之手。
1937年10月,华北最重要的海关津海关也落入日军手中,收入占所有海关一半的江海关,于1938年沦陷。截至1939年底,全国22处海关被日军占领。1938年5月,日本通过外交谈判,与英国签订了关税协定,从英国手中取得了中国海关及关税控制权。日英协定规定,凡在中国的日本占领区内各口岸海关征收的关税,一律存入位于日本横滨的正金银行。日本占领下各口岸英国汇丰银行的关税项下的所有余额,概交日本正金银行。这样,日本就完全控制了中国的海关和关税收入。
汪伪政权建立后,日军名义上将征税权交由汪伪政权,但实际上仍然由日本人控制。据不完全统计,1938年6月至1939年3月,日本扣留的江海关税收超过1亿元,从抗战爆发到1939年,日军劫夺的关税收入至少有1.5亿元。日军将一些关税收入充作军费,或用作日本特务机关经费,如1939年7月至1940年4月,日本特工组织“梅机关”就先后提取4500万元法币作为活动经费。盐税方面,
1938年3月日本占领华中地区主要产盐区后,立即接收当地盐场和盐务机关,仅1938年年度华中地区征收盐税8520万元,被日军提用5600万元。统税方面,当日军占领一些地区后,尤其占领一些富庶地区、交通比较发达地区或与中国军队交界的地区后,就立即设卡直接征税。日本占领上海后,于1938年4月由日本华中派遣队特务部策划成立了伪上海统税局征收统税。伪维新政府成立后,伪上海统税局改组为苏浙皖税务总局,仍然直接隶属于日本华中派遣军特务部。
在战争早期,中国最重要的税收关、盐、统都被日本人直接拿走。汪伪政府成立后,日本把沦陷区的税收逐渐划归汪伪政府。但是税收归汪伪政权使用后,也有相当大的部分开支用于配合日本人的清乡等行动,以维护日本人统治服务,帮助日本人实现“以战养战”的目的,沦陷区的财政也成为“以战养战”的一部分。
日本在控制、劫夺沦陷区税收的同时,还在察哈尔等地大肆种植鸦片,实行鸦片专卖,据统计,侵华期间日本通过鸦片专卖可能获得折合当时3亿美元的收入。这些收入当然被用于侵华战费。日本到底攫取了沦陷区多少资财用于侵华战费,目前并无详实的统计;日本从沦陷区搜刮的资财占到日本侵华战费的比例是多少,目前也无数量上的精确统计;日伪攫取的有些资财也用于当地经济建设和其他事业,并非全部用于战争,所以,对于日本实行“以战养战”“现地存活”“自给自足”所耗费的中国人资财,目前只有描述性的估计。但无论如何,日本通过攫取中国沦陷区的资源,企图实现侵华战争的“自给自足”及“现地存活”,用中国人的钱财攻打中国人,大大减轻了日本本土的经济压力和资源耗费,也加重了沦陷区人民的苦难,更使英勇抗战的中国军民承受了更大的牺牲。

日本以战养战是什么

4. 二战中的德军和日军对待被占领区的平民有什么区别吗?

也有区别,德国人有种族理论支持他有意识,对待所谓的“低等民族”,日本是纯粹武士道精神,对反抗者凶狠报复,对顺民不会。

5. 为什么全国领区的日本签证费不同

签证费是统一的,可以肯定。
只不过不同的代理机构出于成本考虑,代理费不同罢了。

为什么全国领区的日本签证费不同

6. 打仗就是烧钱,看看二战中常用枪的成本是多少

打仗的确是烧钱,但是枪的成本都是尽量保持低价格的。
我觉得,在二战中,最烧钱的军事装备是,弹!
尤其是枪弹!
表面上便宜,打起来其实子弹才是真正的吞金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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