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程序

2024-05-17 19:24

1.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程序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程序

2.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是怎么计算的?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个人各12%。以职工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5%-12%的比例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对于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单位,可在12%缴存比例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高不超过18%。相关情况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都将应以职工本人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职工年度月平均工资在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及其以上的按实计缴,高于最高标准的按最高计缴。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统一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具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对于按正常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单位,连续2年经营亏损、难以按正常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经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连续亏损3年以上的单位,经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批准,可暂缓一年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经职工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职工个人可以免缴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但职工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在缴存期限方面,提高和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免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均为一年。到期时,符合条件需要继续提高、降低缴存比例、缓缴和个人免缴的,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提示:申报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的单位,既可在网上直接办理,也可拷贝单位年度调整数据文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办理。办理时间为6月24日至7月15日,所有单位应先做好年度基数调整工作,再办理7月份变更业务。

3. 浙江省公务员的住房公积金有多少

  浙江省公务员的住房公积金缴纳的多少是根据工资总额来定的,可以乘一个系数,现在规定最高系数为2.75。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何时开始缴存: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2.个人和单位的如何缴存: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一般来说,个人缴存比例和单位缴存比例相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个人和单位按1:1缴存! 
  3.缴存基数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4.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过去一般是5%-13%,一般在8%左右!但是现在比例都有所提高,天津提高到9%了,最高不超过15%!

浙江省公务员的住房公积金有多少

4. 关于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

作为外来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就可以凭身份证及解除合同证明等材料到公积金缴付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当然可以提取你个人缴费及单位缴费的全部,因为这都是你的钱啊。但具体如何提取得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

5. 浙江省公积金能这样提取吗?

公积金支取业务
1、 哪些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1) 购买、 建造、 翻建、 大修自住住房;

(2)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3) 租赁自住住房;

(4)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5) 离休、 退休 (退职);

(6)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7) 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 5 年或者男性年满 50 周岁、 女性年满 45周岁;

(8) 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发生购房或住房按揭行为的;

(9)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0) 出国、 出境定居;

(11)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 职工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职工需填写 《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审批表) 》 一式三联 (加盖单位公章)、 支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1) 购买、 建造、 翻建、 大修自住住房: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 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
的, 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 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回迁、 扩面住房的, 提供回迁、 扩面
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建造、 翻建自住住房的, 提供村 (居) 民建房用地呈报表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大修住房的, 提供由
市、 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2) 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供购房合同、 借款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以上情况提取公积金, 如提取本人住
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 其配偶、 父母、 子女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 除提供该职工的身份证外, 应当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结婚证或户口簿等有
效的亲属关系证明。 购建房人、 偿贷人未婚的, 需提供其未婚证明。 购建房人、偿贷人公积金账户未设在本中心的, 另需提供其公积金缴存证明 (应注
明已提取金额)。

(3) 租赁住房自住的, 提供租赁合同、 地税部门开具的房租发票原件、 出租房屋的所有权证复印件和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 ) 离休、 退休 ( 退职) 的, 提供离休、 退休(退职) 证书。

(5)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 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 5 年的, 需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或就业援助证; 男性满 50 周岁、 女性满 45 周岁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需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7) 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发生购房或住房按揭行为的, 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购房或住房按揭支取所需材料。

(8)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9)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提供杭州市困难家庭 (低保、 特困、 困难) 救助证。

(10) 出国、 出境定居的, 提供护照、 国 (境) 外长期定居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11)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 与死亡人关系证明、 涉及住房公积金的继承或遗赠公证书等有效的司法证明。
3、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是如何规定的?

(1) 职工购买、 建造、 翻建、 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其中, 申请住房贷款的, 可提取到签订
购、 建房合同的上一个月为止的公积金余额; 房款一次付清的, 可提取到相应住房消费行为发生后满一年 (以购房合同日期为准) 的公积金余额; 本人
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 建房支出总额的, 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总额。 其中, 贷款结清时, 可提取到贷款结清的上一个月为止的公积金余额, 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 职工租赁普通住房自住的, 在租赁期间内每年可提取一次, 每次提取的金额结合杭州市租金水平确定最高提取额度为每户1000元/月,
按夫妻双方确定每人500元/月,每次提取最长不超过12个月。职工租赁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的, 在租赁期间内每年可提取一次, 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超
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

(4) 职工本人账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 其配偶、 父母、 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及其配偶、 父
母、 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如购、 建房人或贷款人、 租赁人本人无公积金账户, 除配偶外, 其余直系亲属不能支取住房公积金。
4、 职工购买车库、 办公楼、 酒店式公寓和单身公寓可以支取公积金吗?

不可以。
5、 装修住房可以支取公积金吗?
 不可以。
6、 职工可否找人代取公积金?
 可以, 职工可委托单位指定经办人代为提取。
7、 异地购房能否支取公积金?
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可以提取。
8、 哪些贷款可办理公积金按月转账支取业务?
 目前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 组合贷款以及在杭州市区范围内 (含萧山、 余杭区) 的建设银行、 工商银行、 浦发银行、 中国银
行、 农业银行、 杭州银行、 交通银行、 民生银行、 平安银行、 中信银行办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的客户 (不含转按揭贷款、 最高额贷款和循环贷
款) 均可办理。
9、 按月转账期内, 如借款人公积金办理暂停手续,按月转账业务是否暂停?
是,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按月转账提取业务也自动停止 (主借款人男性满 55 周岁、 女性满 50 周岁除外)。
10、 夫妻双方办理公积金按月还贷需要哪些材料?
夫妻双方分别填写一式三联 《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申请表》 并加盖单位公章, 凭本人身份证、 结婚证、 购房合同、 借款合同去指定银行办理。
11、 职工一年可以取几次公积金?
未办理公积金按月转账支取业务的职工, 以自然年度为准, 符合支取条件的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浙江省公积金能这样提取吗?

6. 怎么样情况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浙江省

每个城市不一样,可以参考一下:
1.你以前买房是商业贷款,不应该你的公积贷款。
2.现在你们是夫妻双方都公积金,可以贷款得:一:你们必须连续六个月没有断交过公积金。如果中间断交要贷款必须要补交才行。二:公积金余额大于5000元/月。三:月交越多越好、城市不一样, 我边边要大于330元/月。
3:我边是:没有补充公积金,最多是30万。有补充公积金的最多可以贷款40万。

7. 军官有住房公积金吗?怎么用公积金买房子呢?浙江海军

现役军官是有住房公积金的,但是没有发到军官的手里,只有当军官离开部队,如转业、自主择业、退休转入地方民政局的时候,并且把部队的公房退还部队,就可拿到累计的住房公积金了。

军官有住房公积金吗?怎么用公积金买房子呢?浙江海军

8. 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

1、去开发商哪里领取收入证明--回单位填写,盖章
2、确定首付,需贷款数目
3、去住房公积金处申请,填写很多表格
4、去签购房合同